尊敬的政府领导;大家好!我叫罗郁 ;男,现今三十二岁。属本社区宗塘湾村民组。父亲 罗孝迪;去世十多年,母亲何雪春改嫁他乡。我十岁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十八岁就南下深圳的工厂打工。 目前老屋地基是一个危房,拆后由我哥筹建了俩间半平房(居住了他们一家三口)。而我左右前后没有任何立足之地,我完全是无房,无地基,无田地。从2014年我得知村里的田地全部被征收(包括我家田地和三个池塘),我就回来向村里居委会书面申请,口头报告多次(关于建房基地)。村里每次口头承诺有地方;到如今已有五年时间,还是石沉大海无确定消息。我谈了俩次恋爱,因没有房子都谈崩了。村里有房子拆迁的都有多个地基了和商业门面,而我是否属于拆迁中“迁”;但至今我什么都没有。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和母亲在一个户口本上,属于兰溪镇百家段村宗塘湾村民,有户口本,没有建房本,也没有地基,犹如悬空天中。这家住,那家住;没有一个自己的窝。外地流浪打工多年,逢年过节,同事都是喜笑颜开,回家团聚;而我愁眉苦脸无家可归。只能躲在宿舍流泪。可叹自己失去了父母恩爱,苦命一条。改嫁的母亲因信奉教导致精神失常,无法工作,也没有积蓄。还要经常去看望她。 尊敬各位领导,我非常渴望有一个自己的家,多么希望各位同情我的处境。我以上所述都是实际情况。迫切要求有关领导给予我合理安排一块宅基地!致以崇高的敬礼!感谢万分!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已安排兰溪镇调查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查,2014年百家塅社区征地时,您与您母亲获征地拆迁补偿款29030元,而您兄长罗芳并未获得补偿款,后来,您兄长罗芳在您父亲遗留的宅基地上新建平房三间。
针对您要求给予一块宅基地的问题。目前,因当地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您所在的村民小组已无自留地,考虑到您的实际情况,兰溪镇人民政府已组织百家塅社区进行协商,待社区拆迁户安置完成后,可考虑在社区安置区给予一块宅基地供您建房,现已安排社区工作人员依程序为您申报宅基地。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