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5/2020-1201866 文号:益赫政办发〔2020〕12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20-01007 签署日期:2020-06-02 发文日期:2020-06-02 信息时效期:2024-08-30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赫山区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赫山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

(此件主动公开)

赫山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强化消防车通道管理,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高层住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突出问题,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公民守法自律的原则,通过集中攻坚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以及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系统保持正常供水状态,着力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机关庭院、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的消防车通道。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610日前)

1.集中发布通告和宣传海报。在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机关庭院、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广泛印制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的通告》,尺寸不少于A2幅面,由消防救援机构制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园区)领取后于610日底前全部张贴完毕。(责任单位:街道<乡镇、园区>、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集中开展居民住宅区摸底建档。按照属地原则,运用“网格化”排查手段,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及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并填写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排查表(详见附件1),摸清管理责任主体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街道<乡镇、园区>、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611-1231日)

1.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和停车位。6月底前,按照标志施划模板(详见附件2)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施划工作。有管理主体的单位(工厂企业、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有物业服务机构的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和停车位标线标志施划工作由管理主体或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无管理主体的单位(自建房、安置小区、无物业服务机构的老旧小区),由区住建局负责实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街道<乡镇、园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攻坚阶段过程中对排查出的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违规将原规划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执行。(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赫山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街道<乡镇、园区>

3.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火栓系统。6月底前,组织对建筑高度21米以上住宅的室内消火栓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住宅和单位责令改正并督促整改,有物业服务机构的由物业落实整改,无管理主体单位的由属地街道(乡镇、园区)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整改;9月底前,全面完成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赫山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街道<乡镇、园区>

4.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6月份开始,组织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高层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发现上述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查处,经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住宅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问题严重且拖延不改的住宅区,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顶格处罚,并根据情况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执法局、赫山交警大队、赫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街道<乡镇、园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赫山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赫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赫山交警大队、各街道(乡镇、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消防救援大队,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攻坚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消防救援机构、城管执法部门、街道(乡镇、园区)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楼宇广告和城市大屏等媒介,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同时通过城市大屏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和室内消火栓供水不正常的高层住宅小区名单,加强警示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集中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强督查考核,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将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汉;联系电话:18711711407;电子邮箱:1105604499@qq.com

 

附件:1.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排查表

      2.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