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9 09:19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1、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应急消〔2019〕335号)、湖南省《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湘消﹝2020﹞46号)、益阳市《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益消﹝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2、社会发展和人民幸福现实需求的需要。消防车道畅通是保障消防车辆能够及时到达火灾现场开展救援的前提,是为消防救援部门抢救群众生命财产赢得宝贵的时间的基础,涉及民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两年来,重庆、四川、沈阳、江苏等地相继发生高层建筑火灾,暴露出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室内消火栓无水的问题,导致消防车无法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展开救援,引发社会关注。为深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多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切实解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等与消防安全息息相关的问题,必须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益阳市《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益消﹝2020﹞16号)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共四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确定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公民守法自律的原则,通过集中攻坚行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以及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供水等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内消火栓系统保持正常供水状态,着力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

2、治理重点对象。

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周边的消防车通道。

3、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在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工作。在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广泛印制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维护管理的通告》;此外,运用“网格化”排查手段,对居民住宅及单位开展摸底,摸清管理责任主体,消防车通道和室内消火栓存在的问题。

二是在2020年9月31日前完成集中攻坚行动。首先,6月底前,按照标准集中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和停车位;其次,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对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违规将原规划停车位改作他用的行为进行执法;再次,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火栓系统,9月底前,将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最后,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查处消防车道停车占用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

4、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小组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赫山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赫山区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为成员。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楼宇广告和城市大屏的媒介,广泛普及消防车通道使用管理常识、播放相关火灾案例。同时,通过城市大屏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和室内消火栓供水不正常的高层住宅小区,加强警示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集中攻坚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将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同时不定时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工作专项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