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2022年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0000005/2022-1634872 文号:益赫政办发〔2022〕16号 统一登记号:HSDR-2022-01012 签署日期:2022-07-18 发文日期:2022-07-18 信息时效期:2023-07-17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赫山区 浏览量:

HSDR202201012

 

 

 

 

 

 

 

 

益赫政202216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2022年稻谷收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赫山区2022年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18

此件主动公开


赫山区2022年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

 

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稻谷收储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稳定,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号)、《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湘发改经贸2022475)、《2022年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益发改调控2022212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坚决贯彻“先检后收、溯源管理、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粮食收储总要求,坚决防止不合格稻谷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加工企业,严禁外地不合格稻谷流入本地市场,努力实现农民种粮卖得出质量放得心,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检后收。稻谷收购时,对稻谷质量及其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

(二)坚持溯源管理。粮食企业收购稻谷,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溯源制度。收购地方临储粮必须凭乡镇(相关街道、园区)、村社区)盖章确认的质量溯源凭证收购。建立健全质量溯源台帐,加强质量溯源档案管理。

(三)坚持优粮优价。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化粮食产销合作,着力打造“赫山兰溪大米”品牌,树立优粮优价导向,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收。

(四)坚持应收尽收。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及时掌握待售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精准弹性启动最低收购价和地方临储粮收购,确保应收尽收。

(五)坚持分仓储存。镉含量0.2毫克/千克以下(含0.2毫克/千克)0.2毫克/千克1.0毫克/千克1.0毫克/千克1.0毫克/千克以上实行分仓储存,分类管理。

(六)坚持分类处置。严格实行超标粮食定点处置,合格粮食市场消化,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三、质量标准与收购价格

(一)储备粮。2022年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以上(含三等)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早籼稻。中央储备粮收购价格按有关政策执行,地方储备粮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二)最低收购价粮。2022年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以上(含三等)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早籼稻按124元/斤,中晚稻按129元/斤执行(到库价)。

(三)赫山临时储备粮。2022年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三等以上(含三等),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早籼稻按124元/中晚稻按129元/斤执行(到库价)。

四、实施步骤

2022年7月15日至9月30日为早稻收储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0日2023年1月31日为中晚稻收储执行时间。在稻谷收储执行时间内,分时序、分乡镇、分批次启动稻谷收储工作。第一批,优先启动储备粮轮换收购。符合最低价收购条件精准弹性启动最低价收购,鼓励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第二批如区内存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在国家公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时间内,适时精准启动临时储备粮收购。

(一)稻谷摸底。乡镇(相关街道、园区)、村(社区)组织摸底到村、组、户、丘,详细登记稻谷生产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预计产量、预计售粮数量等。村两级对其真实性负责,摸底表由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摸底数据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确保信息记录全、决策依据准。

(二)稻谷溯源。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决散户一户一表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表随粮走,出售交表,存档备查。乡镇(相关街道、园区)、村(社区)详细登记辖区内稻谷产地、品种、售粮数量、委托经纪人等信息,建立台账,对其真实性负责,摸底表由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乡镇(相关街道、园区)、村(社区)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对种粮农户在区外种植稻谷情况进行摸排,所有超标粮食不得运回,只能交种植地收储。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三)稻谷检测。严格执行先检后收、双检双控。各企业区外购入稻谷须先向区发改局报备,自行检测,镉含量不得高于0.2毫克/千克,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区内稻谷收储前由乡镇(相关街道、园区)组织初检,摸底造册收储企业收购时除检测出糙、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外,还须对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规查处。

(四)稻谷收储

1.政策性粮食收储实行定点管理

储备粮定点3家企业4个库点: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兰溪库点、小河口库点)、湖南益阳桥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最低价粮定点1家企业:湖南益阳桥南国家粮食储备库。

赫山临时储备粮定点2家企业:湖南益阳桥南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如临时储备粮库点数量达不到省、市有关要求或仓容不足时,由区发改局提出新增库点建议,经区政府审定后执行。

2.分仓储存,分类处置

对镉含量0.2毫克/千克以下长粒型、短粒型稻谷,0.2—1毫克/千克及1毫克/千克以上稻谷,严格按照国省相关要求分仓储存、分类管理、定向销售、分类处置。不同年份生产的稻谷不得混存,防止以陈顶新、转圈粮进入新粮收购。

3.严格实行收储报备制度

辖区粮食企业收储计划、数量、质量等级(包括镉含量)、品种、分仓储存和产地等情况均需报区发改局备案。早稻集中收购间为2022年7月15日—9月30日,中晚稻集中收购间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1月31日,在稻谷集中收购期间,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实行日报制其他时间实行周报制加工企业实行周报制,其他时间实行月报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赫山区2022年度早稻收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7个工作组(详见附件),各成员单位和工作小组按各自职责,精心组织,确保稻谷收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牵头,安排专人具体负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坚持正面引导,促进农民有序卖粮、企业均衡收粮。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粮食收购良好氛围。

(三)提升服务水平。收储企业要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规范收购行为。在收购现场张榜公示收购稻谷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样品标本、计价单位、收购价格、收购流程、“一卡通”操作办法及服务承诺。收购高峰期应尽量早开门晚收工,实行预约收购,引导错峰售粮。

(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做到监督检查信息全过程留痕、结果纳入粮食收购者信用记录。强化地方政策性储备粮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检查有方案、有记录、手续齐全、程序到位。建立完善储备粮风险管理台账,实行动态化、精准化管理。

(五)严格执法监督。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群众和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设立举报和咨询电话:13807371075。

(六)加强人员培训。切实加强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区直驻区相关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业务人员、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的政策宣传和收储规章制度等业务培训,提升粮食收储综合能力,确保粮食收购规范。

(七)强化安全生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主体责任,严格粮食仓储规范化操作规程,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保证用电、消防和粮食收储作业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加强督查考核。2022年度稻谷收储工作纳入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区纪委监委、区效能事务中心要加大专项督查考核力度。

 

附件:赫山区2022年度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赫山区2022年度稻谷收储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 马文才  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马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长:陈维民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谭正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蔡丽环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钰彬  人民政府副区长、赫山公安分局局长

     员:    龙岭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何金瓯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崔卫华  区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金醒凡  委办副主任、区效能事务中心负责人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孙艳芳  区政府办副主任

夏艳辉  区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区委网信办主任

   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周开晨  区财政局局长

徐朝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三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蔡茫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赫山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何江平  赫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志斌  赫山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光辉  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发行赫山支行行长

高琦琦  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副主任

乡镇(有关街道)行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发改局,由崔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正、蔡茫辉、谢三喜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

(一)库点收储组。崔卫华同志任组长,负责收储库点审定,收购现场督导,维护收购秩序,协调处置矛盾纠纷,引导农民有序售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赫山公安分局、赫山交警大队、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储粮益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收储库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乡镇、有关街道、园区)

(二)质量监管组。崔卫华同志任组长。负责督查入库稻谷质量检测,全面落实先检后收。检查稻谷收购经营台账,全面落实溯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查外地输入性超标稻谷。(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有关街道、园区

(三)联合执法组。由吴晓同志任组长。负责查处违反粮食收购政策、粮食质量卫生标准和扰乱正常收购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和处理各类举报及投诉。(责任单位:赫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赫山生态环境分局)

(四)资金保障组。崔卫华同志任组长。负责超标稻谷收购处置费用筹措、付、监管和“一卡通”支付粮款情况督导。(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农发行赫山支行)。

(五)摸底排查组。孙艳芳同志任组长。负责全区稻谷种植面积、品种、产量、商品粮数量精准摸底,统计汇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兰溪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镇、有关街道、园区

(六)舆论引导组。夏艳辉同志任组长。负责宣传报道、媒体接待、舆情处置应对和收购政策宣传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

(七)作风建设组。何金瓯同志任组长。负责查处收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赫山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效能事务中心)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

区纪委监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稻谷收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重处快处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干部违规出具虚假稻谷溯源表、将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粮食牟利等问题。

区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及舆情处置应对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加大对我区粮食产业发展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化解负面舆情影响。

区发改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督导落实先检后收和出入库报备;监测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向区人民政府提供各批次收购启停建议;审核承储企业资格,合理布局收储库点;制定超标稻谷收购处置办法。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临时储备粮收购利费补贴等资金。会同区发改局对临时储备粮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稻谷生产面积、品种、产量摸底预测;会同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做好粮食溯源工作,并在收购前进行田间稻谷镉含量检测,检测成果信息共享。

区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部门严查外地超标稻谷输入;开通粮食运输“绿色通道”。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粮食加工企业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赫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收购现场秩序、疏导道路交通;依法打击扰乱收购秩序等违法行为;协调开通粮食运输“绿色通道”;支持配合相关部门严查外地超标稻谷输入。

赫山交警大队:配合开通粮食运输“绿色通道”。

赫山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粮食企业环保行政执法工作。

农发行赫山支行:根据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临时储备粮收购所需贷款规模,按照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标准一次审批、据实放款,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中央储备粮益阳直属库:负责最低价粮食和其他政策性粮食收购,做好政策执行和粮食库存管理;发挥主渠道作用,配合地方政府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负责组织村组摸清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品种、数量;组织村(社区)对本辖区农民交售的稻谷出具溯源表,并对农民售卖的稻谷产地和数量真实性负责。充分宣传发动,引导企业开展市场化收购,切实做好大户、散户思想工作,切实维护收购现场秩序,确保粮食收储有序推进。严防区域外不合格稻谷流入本地。

区效能事务中心: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及时通报督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