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建筑垃圾处置及建筑工地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06 10:04 信息来源:区法制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随着我区龙岭工业集中区一园带多区的项目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处置需求不断增加,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各类矛盾较为突出,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偷倒乱倒现象屡禁不止;运输车辆超载、遗撒污染现象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的存在,亟须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制度予以规范,有效遏制违规处置垃圾污染城市道路的乱象,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2005年住建部出台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16年益阳市城管局出台了《益阳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通知,但规定的内容不够具体,难以满足我区当前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更加有效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法。

二、《办法》的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该《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二部分内容

1、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在我区行政区域实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制度》《线路证使用制度》。

2、建筑工地管理:我区行政区域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场平项目、市政工程及建筑物拆除应按六个百分百要求(即所有在建工地应确保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道路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和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凡设施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未按要求落实防治扬尘各项措施的、管理不到位工地的单位(公司)、车辆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屡次违反的,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