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调整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处罚赋权部门》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30 11:26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

为做好农村村民建设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

二、制定本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2.《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

三、措施

将“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处罚”赋权部门由区自然资源局调整为区农业农村局,并委托下放至各乡镇(街道、园区)。

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做好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委托下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