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赫山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17 09:20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出台《方案》的必要性及主要依据

因为落实上级精神的需要,保障农产品、饮水等根源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政办发〔2017〕25号),分别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本地区工作方案。当前,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基础薄弱、底数不清等问题,历史遗留的隐患较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块短板。为切实加强我区土壤污染防治,我们严格对照“土十条”和省、市工作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全区实际,细化制订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共三大部分及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区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局部突出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用地、建设用地和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及隐患得到全面管控。

(三)工作重点

1.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大土壤污染执法力度

完善地方土壤环境监管规章制度,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3.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防控企业污染,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实施重金属超标稻谷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理,全面落实严格管控。

4.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5.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空间布局管控。

6.加强污染源监管,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

强化工矿污染控制,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规范工业废物处理处置, 强化危险化学品贮存和运输管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减少生活污染。

7.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8.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强化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激励政策,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发挥市场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公开,推动公益诉讼,开展宣传教育。

9.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和责任追究,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