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一、出台文件的必要性
受养猪周期下行、非洲猪瘟疫情冲击、地方不当禁养限养等因素影响,全国生猪产能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为此,国务院提出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的相关措施要求,其中包括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有力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绿色发展的要求,我区开展了排查工作,形成本划定方案(《赫山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二、《划定方案》的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8.《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1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1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
12.《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5.《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
三、主要内容
(一)禁止养殖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区域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我区共有中心城区饮用水源1个,根据《关于划定长沙等14个市州第二批乡镇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湘环函〔2019〕231号),我区共有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11个。
(1)中心城区水厂水源
益阳市二水厂、三水厂、四水厂取水口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取水口上游3000米,下游300米;陆域:堤防外侧背水坡堤脚起至纵深1000米,遇到山脊线或道路等具有分水功能的地貌则以之为界。
(2)农村千吨万人水厂水源
笔架山乡张家塘墟场水厂(1号、2号取水井连接线向外径向距离50米的区域,1号取水井西北侧以道路迎心侧路肩为界,2号取水井东侧以道路迎心侧路肩为界)。
兰溪镇黄金水厂(1号、3号取水井连接线向外径向距离30米的区域,南侧不超过道路迎心侧路肩;以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的圆形区域,北侧不超过道路迎心侧路肩)。
欧江岔镇集中供水工程(1号、2号取水井连接线向外径向距离30米的区域)。
欧江岔镇牌口水厂(1号、2号取水井连接线向外径向距离30米的区域,南侧不超过道路迎心侧路肩)。
泉交河镇八家湾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的圆形区域为一级保护区;半径550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为二级保护区,东、南、西、北侧以道路迎心侧路肩为界)。
兰溪镇金河水厂(1号、2号取水井连接线向外径向距离30米的区域,西南侧以道路迎心侧路肩为界)。
八字哨镇集中供水工程(以1号、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各30米的圆形区域,2号水井南侧以道路迎心侧路肩为界)。
兰溪镇集中供水工程(以1号、2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各30米的圆形区域,1号取水井北侧以道路迎心侧路肩为界,2号取水井西侧以兰溪河迎心侧河堤为界;3号、4号取水井连接线向外径向距离30米的区域)。
泉交河镇集中供水工程(一级保护区水域:以1号、2号、3号取水井为中心,半径各30米的圆形区域,2号取水井垂直岸线处上溯330米,3号取水井垂直岸线处下延30米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河堤迎水侧堤肩;二级保护区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沿新河上溯670米、沿支流撇洪渠上溯100米至泉交河镇派出所桥,下边界沿新河下延70米的河道水域;二级保护区陆域: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至两岸河堤背水侧堤脚<一级保护区除外>)。
岳家桥镇集中供水工程(分别以1号、2号取水井为中心,以所在取水井地下水岩溶管道为轴线,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两侧宽174.6米的区域。)
泥江口镇七里村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水库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大坝迎水侧坝顶、水库周边山脊线、道路迎水侧路肩;二级保护区陆域:水库汇水区<一级保护区除外>。)具体级别、范围见附表2。
2.风景名胜区
目前我区境内暂无风景名胜区,如有参照此方案执行,列入禁养区范围。
3.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1)全区105处保护山体、144处保护水体。
(2)生态红线保护区:包括东湖、鹿角湖、北濒湖、芭蕉山、北峰山、资江河黄古鱼保护段。面积共20. 58平方公里。
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域
(1)益阳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2)笔架山乡,欧江岔镇、新市渡镇、泉交河镇、八字哨镇、兰溪镇、岳家桥镇、衡龙桥镇、泥江口镇、沧水铺镇、赫山街道、龙光桥街道、桃花仑街道、金银山街道、会龙山街道中心集镇规划范围。
(3)文教科研医疗单位边界外200米。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湖南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我区东北部,南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南缘,主要包括来仪湖、鹿角湖、白濒湖、窑头湖、高湾湖等湖泊,以及沟通这些湖泊、连接外部水系的向阳渠、新河电排渠等河(渠)道。湿地公园以湖群为主体,以湖泊、河道周边环绕的围堰、堤坝为界限,包括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规定,保育区列入禁养区范围,赫山来仪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14.4442平方公里。
(二)适度养殖区范围
适度养殖区范围指禁止养殖区域以外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