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赫山区耕地严格管控区产业结构调整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28 10:19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出台文件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切实提高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重度污染耕地,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农户自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根据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种对目标污染物(如镉、汞、砷、铅等)不敏感的高效经济作物或者进行休耕。因此,为加快严格管控区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全区耕地严格管控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特需要出台相关文件

二、制发文件的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

2.《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农联202024号)

3.《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联20202号)

三、主要内容

奖励扶持原则

按照“谁治理谁得补助、不治理不补助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上级治理资金用于支持耕地严格管控区产业发展,奖励种植主体。 

奖励扶持标准

1.对新发展的艾草基地,第一年每亩300元标准奖补种植主体第二年按每亩200元标准奖补种植主体

2.对按省推荐目录种植其他作物的,第一年150元的标准奖补种植主体,第二年按每亩50元的标准奖补种植主体

3.对购置艾草生产、收割机具给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方案另行制定)。

4.对创建地理标志品牌和省区域品牌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奖励扶持程序

奖补实行定期受理、集中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资金安排及管理

奖励扶持资金由区人民政府统筹上级政策性资金、项目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予以安排。资金安排、管理和使用严格按政策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