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规范投资行为和建设管理,进一步厘清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59号)、《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完善和规范审计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审发〔2019〕56号)《中共湖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委审〔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委审〔2020〕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3、《政府投资条例》
4、《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5、《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
6、《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
7、《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
8、《湖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完善和规范审计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审发〔2019〕56号)
9、《中共湖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委审〔2020〕2号)
10、《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5号)
三、文件的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目标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范围: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和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建设项目名录,使用财政性资金4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二)明确项目建设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监管责任。项目建设单位主要承担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控制、施工监理管理、结算办理、决算编制等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主要承担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概算审批、招投标监管等责任。财政部门主要承担项目建设中财务活动的监管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承担项目建设的行业监管责任。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小组承担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直接领导责任;承办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征拆联席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处理重点建设项目在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重点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
(三)审计机关职责
审计机关依法对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开展常态化审计监督,根据需要实施跟踪审计。审计部门不得参与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材料物资及设备采购、工程质量评价、工程结算审核等属于建设单位的管理工作。审计机关应重点关注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增加投资额超过原核定概算10%及以上的项目,并注重揭示擅自扩大建设规模、超预算投资、虚假招标、虚假变更套取资金及形象工程等问题。
(四)责任追究
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有关的部门或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和审计机关违法违规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