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山区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11 16:52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粮食储备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调节市场、稳价保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压舱石”,为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这个重任,湖南省对原《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新《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提升粮食储备服务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结合赫山区实际,特制定《赫山区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制定文件依据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2、《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2022年1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8号公布)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共八章四十三条,对县级粮食储备计划、储存、动用、财务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明确储备粮的概念、所有权及区级相关部门及承储企业的职能职责。

第二章为县级储备粮计划,明确县级储备粮储备及轮换计划相关事项,并由承储企业按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章为县级储备粮储存,明确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条件、须遵守的相关规定以及禁止的相关行为。县级储备粮储存年限一般为早籼稻不超过3年,优质稻不超过1年,成品粮每年轮换不少于2次;轮空期一般不得超过4个月。

第四章为县级储备粮动用,明确县级储备粮的动用情况和相关要求。

第五章为财物管理,明确了县级储备粮贷款利息、保管费、轮换费及损失损耗等补贴参考省、市储备粮费用补贴有关标准。

第六章为监督检查,明确了区级相关部门和县级储备粮贷款银行的监管责任及承储企业的责任。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明确个人、单位及承储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为附则,明确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