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11 17:0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根据《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农联〔2022〕10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低、资金少、管护难、社会资本参与不高等问题,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结合赫山区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 号)

2、《关于印发<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农联〔2022〕109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实施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6部分,主要明确了2023年—2030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创新的目标任务和建设内容。

一是明确建设目标。2023—2030年,全区新建或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52.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达3000元以上,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小田改大田”工作目标。

二是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建设合作协议后,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投资概算负责融资与项目实施,并依法依规确定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对项目验收合格且亩均投资达到 3000元及以上的(以审计或财政部门的结算审定金额为准),按上级下达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预算内财政投资标准额度给予项目实施主体补助。

三是明确第一期项目实施要求。建设地点选定在已完成数字化改革工作的镇、村,预计2023年4月份前完成4.8万亩建设任务,加强政策支持、资金监管、后期管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