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禁捕水域规范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附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08 14:57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字体: 【打印本页】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无序垂钓行为会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影响禁捕后的水域管理、物种恢复。《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2〕110号)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可在本办法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级的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为保护赫山区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禁捕管理秩序,规范休闲垂钓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已实施的《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结合赫山区实际,特制定本文件。

  二、制定文件依据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农发〔2022〕110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明确了禁捕水域、禁钓区、垂钓行为管理、钓获物管理等内容。

  一是明确禁捕水域为资江赫山段、志溪河。

  二是明确禁钓区包括:

  (一)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二)资江赫山区龙山港至清水潭大桥(原资江二桥)段水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黄颡鱼保护核心区;

  (三)其他明令禁止垂钓的区域。

  三是明确垂钓活动禁止的行为:

  (一)严禁使用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钓具、钓法垂钓。

  (二)严禁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提倡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允许一人两杆,一线双钩;禁止“一人三杆、一线三钩”及以上的垂钓行为)。

  (三)严禁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

  (四)严禁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五)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和添加剂以及泥鳅等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

  (六)严禁在桥梁上垂钓。

  四是明确钓获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误钓国家或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有明显外伤的,应及时报告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二)禁止收购、销售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

  (三)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物种、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不纳入钓获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