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赫山区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
为推进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更好发挥基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区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经研究同意,对赫山区20家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两年内(2023-2024年)所开展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赫山区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赫山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11日
赫山区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进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机构
成立以赫山区科技专家服务团团长为组长,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区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科技专家服务团办公室及相关专家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绩效评价范围
赫山区20家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附件一)
四、验收形式
1.绩效评价由赫山区科技专家服务团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被评价单位对照《赫山区农业科技服务示范基地绩效评价内容》(附件二),形成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交专家服务团办公室;
2.绩效评价工作组专家对各基地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分;
3.绩效评价工作组参考专家评分,并综合各参评单位实际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五、验收结论
对参评单位按最终评分给予A类(85分以上)、B类(85—65分)、C类(65分以下)等次(其中A类比例不超过25%),并对评价B类以上的参评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参评单位在10月25日前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未提交的单位视为放弃此次参评机会。
联系人:赫山区科技专家服务团办公室 王雅男 17673346433(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