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08:54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625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29363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局各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6条。其中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136条,新闻报道信息254条,双随机检查976条。具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

1.公示公告类

及时公开了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分析的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行政处罚公示等信息。

2.工作动态类

围绕群众关注的注册登记、消费纠纷、专项检查、企业年报等方面,公开了相关的简报信息,及时发布我局的最新市场监管工作动态。

3.单位概况

公开本局内设机构、职责范围;公开局机关和办证大厅窗口的地址和电话;公开局领导履历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全年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自然人来件。处理结果是,2件依申请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不变

24366

(食品证131、药品证291、医疗器械证196、小作坊证17、特设证2398、营业执照213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不变

11206

档案查询4800、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4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不变

405

行政强制

0

不变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不变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4

3110066.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

6

5

19

15

0

1

16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完善制度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一定实效。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创新,继续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功能,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重点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政务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公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