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由益阳市政务公开办综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iy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机关一楼政务大厅;邮编:413000;电话:0737-3265591;电子邮箱:322020975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程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务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政务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及其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明确负责人,各尽其能,承办政务公开的具体事项,共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各村建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要求各村由专人负责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内容更新及时,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群众要求,符合当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发展了各类信息公开平台,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年度报告信息1条,机构信息3条,人事信息3条,法规文件及解读6条,规划计划及解读4条,工作动态信息33条,财政类信息2条,通知通告类14条。2021年我镇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公开内容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需要特别给予监督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了民政、安全生产、农机补贴、违法整治等事项,以及行政机关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
2.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形式
1.继续巩固政务公开栏传统优势。在政务公开栏上,全面及时公开机构设置、人事变动、工作动态、行政审批、办事流程等事项。充分发挥村级政务公布栏作用,将村级工作规划、人事变动、主要工作动态等事项进行及时公开。
2.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规范设置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及咨询、了解相关政策。
3.扎实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明确村级便民服务点代办事项,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方便群众的咨询和事项办理。
4.充分发挥会议公开的作用。市、区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后,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干部大会传达会议精神;镇级召开当前中心工作会议后,各村都召开群众代表、党员大会,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确保广大群众以最直观的形势履行参与权与知情权。
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政务公开,设立了兰溪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工作动态,群众可及时了解政务工作情况,并通过向平台留言向镇党委政府建言献策。2021年兰溪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66篇。
6.完成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投入使用。专区配备了查询电脑和打印复印一体机、资料展示架等,设置了政务公开窗口,可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指引、政策查阅、申请公开等实际需求,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打通了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
|
|
|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研讨,将政务公开课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适时举办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