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渡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新市渡镇人民政府;邮编:413058; 电话:0737-4656199; 电子邮箱:117972083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和所属相关单位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增强公开实效。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02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照2020年政府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任务,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进行任务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和落实。及时公开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和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继续加大政府专项资金公开力度。
二是进一步突出政府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重点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加大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福利慈善、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政策执行情况。
(三)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队伍建设、抓措施落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把政务公开纳入我镇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做到应公开均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推进部门制度信息公开、社会组织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发布和备案制度,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严格专人负责制,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检查督促,严格控制信息准确性,按照信息类别、审核流程及要求进行发布。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一直以来,新市渡镇党委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搜集、编撰、报送各类信息,推动工作落实。对于工作需要的人、财、物,党委领导都给予支持,信息公开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组织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业务专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一是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询。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建设,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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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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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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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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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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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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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15895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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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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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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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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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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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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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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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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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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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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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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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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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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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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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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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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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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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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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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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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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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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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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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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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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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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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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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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一些业务或者公开的不够及时,或者公开的不够细致。二是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站所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继续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优化服务。对社会关注高、群众关心的重大政府举措、活动等,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解读和互动服务,并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公示栏、广播、电子屏等宣传、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公开政务事项办理程序、办理部门、办理依据以及各项惠民惠企政策等内容,完善多种方式、多个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