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桃花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省市区精神,综合各项工作公开报告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赫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nhs.gov.cn/)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4203628;电子邮箱:29615684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桃花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务发〔2020〕1号)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街道今年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所、中心、站、队)负责人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多次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专题会议,要求各社区按照省、市、区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开辟政务专栏,及时信息公开
为让辖区居民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积极参政议政,街道落实上级精神,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中26个领域项目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止12月底已公开20余条信息,并在不断的动态更新中。街道在机关院内宣传栏上,定时公开公示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张贴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其他政务信息。同时,将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在政府门户网上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并滚动更新本单位机构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进一步丰富我街道信息公开网站内容。截至12月,我街道在中国赫山门户网上共计上传公开信息110条,其中法规政策文件6条,人事信息6条,财政信息12条,工作动态76条,通知公告9条,年度报告1条。
(三)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街道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微信、网格群、工作群、电话、网站公开、公众号、政策解读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除在赫山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外,还在“桃花仑智慧e家”微信公众号开设 “办事公开”专栏,针对平时群众办理、咨询的高频业务,统一规范实施依据、服务对象、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并制作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实时了解,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入群众。
(四)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公开影响
街道积极落实《益阳市赫山区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的相关精神,制订了《桃花仑街道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各社区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宣传月各项工作。一是在机关和各社区的电子显示屏上采取滚动字幕的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制作宣传横幅,分别悬挂在机关和社区办公楼及辖区主干道,方便群众直观了解。二是街道在印象汇广场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发放《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宣传手册》《扶残助残宣传手册》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宣传资料500余份,并请民政、卫计、人社等相关窗口的工作人员现场办公,为群众解答政策法规等业务方面的问题,促使广大市名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五)规范组织运作,提升公开水平
街道在扩大公开效果的同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完善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以“一件事一次办”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大厅的服务功能,适时公开政务信息。在大厅内建立政务信息宣传栏,存放各种政务工作的介绍、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政务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六)积极回应关切,及时处理问题
街道以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着重点,结合相关文件、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易发生矛盾的痛点难点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回应,完善闭环工作。2020年共收到咨询、求助、投诉各类热线860条,受理回复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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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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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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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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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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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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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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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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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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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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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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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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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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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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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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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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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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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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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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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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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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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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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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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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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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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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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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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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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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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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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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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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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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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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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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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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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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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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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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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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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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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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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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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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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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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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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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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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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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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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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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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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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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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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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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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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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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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在提升内容质量,扩大公开渠道,完善配套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由于街道辖区内居民老年人数量较多,且部分居民文化水平有待提高,对网上信息公开内容掌握不及时,不准确,致使部分公开信息居民知晓率不高。
2、政务公开队伍人员更替,部分新加入成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影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
3、部分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不足,部分居民关心且直接相关的信息未做到及时公开,部分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对群众关心问题解释不彻底。
改进措施:
1、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仅及时在网络公开,还应制作简单通俗易懂的纸质版本,张贴在各个社区的通知栏内,对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培训,使部分老年人及文化水平不足的居民也能了解政府动态及相关政策,为居民答疑解惑。
2、加强日常思想教育和工作能力培训,对新加入人员定期考核,做到组织内部人员思想统一,能力一致。
3、及时对居民进行走访,深入群众,了解居民对公开工作的满意程度以及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的调整和更新,提高公开针对性,准确解决居民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