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4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赫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http://www.hnhs.gov.cn/)。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桃花仑街道办事处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大桃北路381号;邮编:413000;电子邮箱:296156848@qq.com;电话:0737 - 42036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赫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桃花仑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完善政府信息工作的各项制度,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压实各方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有了较大的提高,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监督权,在政府和群众之前建立起了完善的沟通桥梁。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20条。一是强化平台版块目录信息公开。围绕机构信息(含领导简介、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等)、法规文件及解读(含规范计划及解读、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工作情况、通知公告等)等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二是强化公开渠道。为让辖区居民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积极参政议政,街道落实上级精神,多渠道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截至12月,我街道在赫山门户网上共计上传公开信息193条,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中26个领域项目中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止12月底已公开40余条信息。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微信、网格群、工作群、电话、网站公开、公众号、政策解读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务信息,除在赫山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外,还在“桃花仑智慧e家”微信公众号开设 “办事公开”专栏。三是建立线下公示栏。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专区,并打造了政务信息公示栏,上墙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信息以及工作制度,做到精准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1年度街道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凡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落实办公室保密审查、评估等信息上网公开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严肃、安全。二是开展不定期信息管理工作自查,由街道党政办、党建办(宣传)等部门联合开展的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等不定期自查自纠,问题当场指出、限期整改。三是落实踩住政务公开“事故”底线,明确“谁发布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控涉密涉敏信息、严重错别字等问题,坚守不发生政务公开“事故”的底线、红线、高压线。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对本级政务公开平台页面进行更新管理和问题处置。二是及时更新平台版块目录信息,共更新信息193条,做到公开与更新同步进行。三是搭建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专区,配备政务信息查询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电子显示屏等,方便群众查找相关的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所、中心、站、队)负责人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街道多次召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专题会议,要求各社区按照省、市、区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二是全面依规办事。根据《条例》对政务公开系列制度进行梳理汇总,全面落实《益阳市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益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益阳市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三是细化工作任务。对标益阳市、赫山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本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办事期限等,全面压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各方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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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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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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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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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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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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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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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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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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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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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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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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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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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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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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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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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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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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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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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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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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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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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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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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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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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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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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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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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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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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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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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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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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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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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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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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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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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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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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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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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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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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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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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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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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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工作形式不够创新。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服务渠道,通过拓宽便民服务通道,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政府政策宣传。
二是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 持续抓好工作人员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交流活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信息公开质量、时效性、数量等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贯彻实施好相关文件精神,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注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示,做到权力事项更加阳光透明,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