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9:38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15号;邮编:413000;电话: 0737-4423251;电子邮箱: 1608891582@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益阳市赫山区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政府职能部门信息的权利,积极主动公开《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快速高效地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2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但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形式需进一步丰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是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是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