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青年路91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2621596;电子邮箱:4888935@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严格按照《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我局主动采集、发布、修订信息135条,其中统计数据43条,工作动态71条,统计调研分析13篇,法规规划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通过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方式,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解答咨询370余次,内容涉及民调情况、统计数据、统计知识、统计法律、统计业务工作、统计继续教育等方面。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完善内设机构分布、领导分工、工作动态、数据分析等栏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及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满足还有一定差距,比如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重点不够突出,公开时效稍有滞后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重点领域信息;二是继续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和效率;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报纸等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展信息公开范围,增强统计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益阳市赫山区统计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