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赫山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由赫山区司法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政策法规股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罗溪路309号;邮编:413002;电话:0737-4424651;电子邮箱:sfj442465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赫山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立足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通过政府部门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 条。其中,年度报告信息1条,机构信息4条,人事信息3条,法规文件及解读5条,规划计划及解读3条,工作情况信息49条,财政信息2条,通知告类23条,行政复议决定48(区本级),矫务监督与公开29条。另外,区司法局还通过赫山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转载权威部门文件政策、案例解读等内容106条。通过社会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亮点特色工作信息,其中中央媒体采用13篇,省级媒体采用96 篇(其中学习强国上稿1篇),市级媒体采用86篇,区级媒体采用35篇。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司法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公开信息均需经涉及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栏目更新、日常维护等工作,保障信息内容质量,保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3年,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本年度,区司法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或因信息公开造成负面舆情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需要努力改进和提升。主要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政策解读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司法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收集、更新、发布、审核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