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全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政务服务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管工作,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营商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现就2024年第一次全区行政效能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工作考核指标情况
参照2023年考核要求,2023年11月21日(2024年考核数据采集起始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区行政效能考核指标共14项,已达标的8项,未达标的6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全区受理咨询70件,咨询按期回复率100%,回复平均时长0.93个工作日(达标值平均回复时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已达标。沧水铺镇受理咨询2件,回复平均时长3个工作日,大于1个工作日,未达标。
2.全区政务服务办件法定提速率99.76%(达标值90%),已达标。区民宗局、区档案局办件法定提速率均为0,未达90%及以上,未达标。
3.全区承诺压缩率82.12%(达标值80%),已达标。部分单位承诺压缩率未达到80%及以上,未达标,如区民宗局0、区档案局0、区教育局0.97%、区民政局1.84%、区财政局26.67%、泉交河镇70.78%、新市渡镇70.88%(详见附件1)。
4.全区即办件率96.27%(达标值90%),即办件逾期率0%(达标值0),已达标。
5.全区层级覆盖率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6.根据国家质检规则,全区办件数据归集准确性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7.全区共产生“红黄牌”2张,其中“红牌”0张,“红牌”发生率0(达标值≤0.0.005%);“黄牌”2张,“黄牌”发生率为0.0006%(达标值≤0.01%),已达标。区市监局因省级自建业务系统和省一体化平台要素不一致产生黄牌2张,黄牌发生率0.025%,大于0.01%,未达标。
8.全区共归集各类政务服务办件57.77万件,同比增长15.79%(达标值80%),未达标。与去年同期相比,部分单位办件数据出现负增长,如:区医保局-96.48%、区自然资源局-66.67%、区交通运输局-59.50%(详见附件1)。
9.全区人均办件量未达1件(达标值1件),未达标。
10.全区部门覆盖率未达标(达标值100%),其中区民宗局、区档案局办件数为0。
11.全区企业法人办件11364件,办件均量未达1件(达标值均量办件1件),未达标。
12.全区可办事项覆盖率80.83%(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档案局0、区民宗局0、区发改局10.71%、区城管局11.11%、区文旅广体局11.86%、岳家桥镇74.78%、龙光桥街道76.82%(详见附件1)。
13.全区办件数据归集及时率99.20%(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市监局75.50%、区交通运输局96.51%、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98.71%(详见附件1)。
(二)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
参照2023年考核要求,2023年11月21日(2024年考核数据采集起始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区“好差评”考核指标共12项,已达标的5项,未达标的7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全区“好差评”部门覆盖率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2.全区群众满意度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3.全区差评核实及时率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4.全区差评整改及时率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5.全区“好差评”层级覆盖率100%(达标值100%),已达标。
6.全区“好差评”可办事项覆盖率72.17%(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发改局10.71%、区城管局11.11%、区文旅广体局12.28%、金银山街道75.67%、龙光桥街道78%(详见附件1)。
7.全区办件评价率99.35%(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应急管理局40.38%、赫山生态环境分局50%、区医保局57.46%(详见附件1)。
8.全区办件主动评价率99.46%(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发改局18.75%、区市监局74.08%。
9.全区办件评价内容丰富性99.99%(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96.29%、区教育局97.77%、区发改局99.07%(详见附件1)。
10.全区“好差评”评价数据汇聚及时率99.88%(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市监局98.46%、区交通运输局99.5%、区残联99.5%、泉交河镇99.97%、欧江岔镇99.8%(详见附件1)。
11.全区“好差评”评价数据完整率(达标值100%)未达标。个别单位数据不完整,没有对应办件数据却有评价,如:区交通运输局5条、区林业局1条。
12.根据国家质检规则,全区“好差评”数据上传准确率93.94%(达标值100%),未达标,其中区交通运输局65.79%、区文旅广体局93.75%、区教育局97.82%(详见附件1)。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升办件数据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区直及驻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大系统整合力度,推动自有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办件数据的准确、实时汇聚。对系统暂未整合的办件数据,特别是上级开发的部门系统,区直及驻区各部门单位无法主导对接工作,要根据“谁办件、谁归集”的原则,采用精准叫号或指定专人通过线下汇总、人工导入等方式实现办件数据的及时归集。区直及驻区各部门单位要对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的办件数据汇聚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审核把关,避免已与省系统进行对接的部门重复录入办件,提升办件数据归集的准确率。
(二)要防范“红黄牌”的产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效能日常监测、预警和研判的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电子监察工作,每天对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数据进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跟踪处理预警、咨询等,杜绝“红黄牌”的产生。针对已产生的“红黄牌”,要建立问题台账,深入查找原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对因平台对接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可撤销的“红黄牌”,要加强办件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报,确保销牌成功,并吸取经验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产生。要建立个案剖析和追查制度,对发牌量大和严重超时的“红牌”要进行个案追查和跟踪整改,因人为因素导致且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件的受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网上办件的办理力度,利用“湘易办”超级服务端公众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办件要素,解决因事项标准不一、流程设置不同、系统对接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事项“办不通”等问题,打通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要进一步扩展效能监管的覆盖面。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与考核,不断提升事项覆盖率和层级覆盖率。进一步梳理“三化”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归集办件数据到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同步畅通政务服务“好差评”的评价渠道,推进办件信息和“好差评”信息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纳入实施监管,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要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杜绝为完成覆盖率和提高办件量同一号码(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息代码、手机号码)、同一事项反复录入的现象。
(五)要进一步提高“好差评”评价指标。公众对评价机制的知晓度不高,导致参与评价的积极性不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推广,多渠道多方式增强公众对评价有效性的信任,并对自有系统评价数据汇集至省一体化平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有效引导公众参与评价。已经产生的差评不要只做简单的无效差评处置,要根据企业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好意见的收集整理和跟踪整改,力求能真正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通报中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对照问题举一反三,抓好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全区行政效能监管工作水平。区数据局将对各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整改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评分依据。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情况将作为问题线索提交区优办、区纪委等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赫山区行政效能监管工作问题清单.docx
益阳市赫山区数据局
2024年7月23日